2008年6月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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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千里捉“活鬼”
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王英

  交通事故 乘客死伤严重
  2008年1月23日凌晨1时40分,天正下着小雨,地面湿滑。由永康籍驾驶员丁某驾驶的出租车从金华前往永康,途经330国道下茭道地段时,追尾撞上了前方满载水泥的货车。在该起事故发生5分钟后,武义籍驾驶员李某驾驶出租车前往武义经过该路段时,也追尾撞上了重型货车。丁某在短暂昏迷清醒后,向武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案。
  武义交警首先赶到了事故现场。两辆出租车受损非常严重,车内包括驾驶员在内共10人全部受伤,其中2名乘客被前来抢救的医护人员当场宣布死亡,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货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却不知所终。

  追查司机 牵出“死亡证明”
  肇事驾驶员逃逸时带走了能够证明其身份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货车上运载的水泥,为专案组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这些水泥系龙游杜山水泥厂出厂。1月24日上午,民警通过走访,了解到这种水泥通常运往永康市石柱镇一个李姓老板那里。李老板告诉民警,货车上运载的水泥正是他于1月22日下午向一个叫肖建峰的人预定的,在1月23日凌晨三四点钟,肖曾打电话告知车子发生事故了,无法按时将货送到,并向李提出预支运费的要求。
  民警通过多方调查,确认肖建峰系河南人,暂住金华市陆村,其亲戚薛某等人均在金华打工。
  在对薛某的调查中民警了解到,事故发生的当晚,肖曾经打电话给薛某。在听说事故中有人死亡后,心知事态严重,第二天一早就潜回了老家。
  4月1日,追逃专案组赶赴河南抓捕肖建峰。
  专案组首先来到当地派出所。所长告诉他们:2008年2月中旬,有位老汉持肖建峰的死亡证明到派出所要求注销肖建峰户口。专案组人员一时被这“惊人”的消息惊呆了。难道是肖建峰一时想不开自杀了?还是遇到了什么意外?专案组进行了彻夜的讨论分析,汇总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一致认为肖建峰“死亡”疑点甚多。

  千里追逃 巧计捉拿“活鬼”
  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专案组来到肖建峰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他们分头走访了肖建峰的父亲及其左邻右舍,希望从中寻找蛛丝马迹。肖建峰的父亲告诉民警,肖建峰是自杀身亡,而村民对于肖建峰死亡一事避讳颇多,专案组以此推断肖建峰很可能是“假死亡”。
  如果肖建峰还活着,那么他人到底在哪里?专案组请求当地警方协助。4月5日晚上,技术侦查之后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肖建峰正躲在邻村某农户家中。当晚,专案组与当地派出所民警蹲点守候。但这一夜,他们无功而返。
  4月6日晚上,追逃专案组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兵分两路,一路进入村内搜索,另一路配合专案组堵住村口。4月7日凌晨2时许,守候在村口的民警发现一黑影正在翻越围墙。民警迅速将其擒获。此人正是“1·2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肖建峰。
  原来,肖建峰自交通肇事以来,一直害怕被公安机关抓获。回到老家后,他就躲了起来,并处心积虑地制造了假的死亡证明,教唆其父到当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以图瞒天过海。4月6日晚上,他听到了公安机关抓人的风声,非常害怕,便想趁半夜三更无人之机拎包袱走人,没想到自己早已成了瓮中之鳖。

  垂死挣扎  警方再破诡计
  被抓后,肖建峰矢口否认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称当时货车由他事故发生前一天在金华招收的一名安徽籍张姓驾驶员所驾驶,由于事故后果比较严重,自己是车主逃不了干系,害怕受到处罚,遂逃回了老家。在民警追问张姓驾驶员的具体详细情况时,肖建峰都以“不清楚”回答。在接下来的几次讯问中,肖始终坚持了这种说辞。
  专案组民警再次走访了李老板,又先后找到了水泥厂的发货员等知情人员,进行周密调查、反复论证,所有证据材料再一次证明了货车始终为肖建峰一人驾驶。
  4月17日,在证据面前,肖建峰最终低下了头。而所谓张姓驾驶员,不过是他为了逃避公安机关调查故意杜撰出来的人物。
  4月29日,武义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肖建峰执行逮捕。
  办案交警告诉记者,这两起事故均是典型的追尾事故,根据事故事实分析,肖建峰原本最多负次要责任,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肖建峰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并千方百计阻碍公安机关调查,形成重大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肖建峰从事故次要责任人转变为事故主要责任人,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